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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部长在全县民汉一家亲共筑中国梦迎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12-30 10:59:25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刁晓英
                                      (2016年12月2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在此元旦佳节到来之际,很高兴与全县少数民族代表欢聚一堂,畅叙情谊,共话发展。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县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各界人士,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回首过去,我们心潮澎湃。2016年,是我县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群众凝聚共识、和谐发展的一年;是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互助、团结稳定的一年;是提升民族工作水平,务实重干、富有成效的一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一年我们以促进各民族“三交三和”(交往交流交融,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为目的,积极探索“三不愁四保障”(子女入学不愁、看病就医不愁、语言沟通不愁、就业有保障,出行有保障、居住有保障、合法宗教活动有保障)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俞正声主席在做出“南阳的经验十分可贵,南阳的担当精神令人敬佩”批示之后,今年又亲临镇平视察调研民族宗教工作,在肯定工作的同时,勉励我们继续探索在涉疆管理服务工作上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一年来我县接待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来我县考察调研20余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统一战线》杂志、《中国民族报》等国家级媒体分别以不同形式对我县的民族工作进行报道,广泛宣传我县的管理服务经验。这一年县委始终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仅县委常委会议就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7次,在今年召开的少数民族群众精准服务座谈会、少数民族及党外干部座谈会等会议,县委主要领导均亲自参加,认真倾听的接纳少数民族代表的意见建议;县里建立了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级领导分包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制度、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通过代表人士作用的充分发挥,架起了少数民族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桥梁;县里今年又投入4100余万元,为维吾尔族群众建设了8栋408套公租房,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使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进得来,稳的住,发展好,能致富”;民宗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5万元,使全县5个少数民族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配套完善。这一年全县上下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主导,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多形式开展活动,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在开斋节当天,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县23坊清真寺和石佛寺镇临时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集中慰问,看望了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在“肉孜节”、“古尔邦节”等民族节日,县内组织了大型的文艺演出活动,各族群众共台演出,同娱同乐,增进了相互了解;统战、民宗部门组织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代表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遗迹博物馆等,在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增进对祖国深邃厚重历史文化底蕴的理解和认同;协调省民委、相关高校,继续举办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解决维汉群众之间的语言沟通交流障碍;以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和“嵌入式”管理模式为抓手,实现各民族群众“同区居住、同市经营、同班就学、同院就医、同娱同乐、同享成果”目标,强化民族之间“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谁也离不开谁”的共同体认识,促进各民族相互合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开拓奋进、锐意进取,也得益于在座各位和社会各民族群众的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县委、县政府对大家的努力和付出也表示充分认可和肯定。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对较大,民族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目前,全县常住的2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达到5.09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常年保持在1500人左右,年人流量达到3万余人次,是除新疆之外内地维吾尔族流动人口最多的地区之一。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是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有着较高威信和影响力的群体,既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对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我对少数民族代表提三点希望:
      一是希望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争当维护团结的“明白人”。  
      全县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维护民族团结,首先要深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自觉从自身做起,讲民族团结的话,办促进民族团结的事,宣传民族团结的典型,在一言一行中去带动、影响本民族群众,引导他们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地方往往把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依法处理、解决矛盾问题,在观念和认识上存在一定差异,有些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在极少数人的蓄意挑拨下,往往归结为民族问题,甚至演变为宗教问题,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这就要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积极介入民族纠纷,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做好本民族群众工作,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是希望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争当党和政府的“代言人”。   
      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党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直接影响到党的民族工作的成败,决定着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全县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要带头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在本族群众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引导本民族信教群众远离宗教极端思想,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切实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传递维护社会稳定的正能量。为了切实强化民族宗教界人士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管理宗教事务中起到的作用,县委安排民宗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并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民族宗教界人士日常考评奖励办法,对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日常工作开展进行适当的补贴;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宗教协会组织,规范日常工作运行,切实发挥对宗教场所的监督、管理作用。对这些制度的制定,大家也可以结合自身民族、行业实际,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希望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争联系群众的“知心人”。
      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与本民族群众联系广泛、密切,深知本民族群众的思想、感情和愿望,在工作中、生活中更能注意民族差异、民族特点、民族感情和民族利益;而少数民族群众又把你们看作是自己的代表,会向你们反映自己真实意见,这足以证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是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情感联系、思想沟通、政策解释和协调各种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纽带。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要牢牢锁定群众需求想问题,时时瞄准群众意愿出实招,勤思富民强县良策,善解制约发展难题,做到勤参政、善议政、不扰政,准确反映少数民族群众所想所需,真正成为本民族群众靠得住、信得过的知心人。今年,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已正式拉开帷幕,下步要陆续开展民族宗教场所、民族学校、民族主体广场、民族社区及民族特色食品一条街等示范点创建工作,也请大家广泛征求民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为争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殊荣贡献力量。
      同志们,朋友们,镇平的民族工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战略起点,做好全县民族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传承我县民族大团结的优良传统,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团结和发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带头作用,凝心聚力,开拓奋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为实现“如花似玉大美镇平”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