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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根在中原网南阳站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8-5-22 9:14:38
      ⒈考核标准
      ⑴领导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加强对网站工作的组织领导,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登记制度落实。
      ⑵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及时,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和“根在中原”网站管理规定,无失泄密或其他问题。
      ⑶注重网编、网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更新率,栏目内容齐全,有专人负责,网站运转正常。
      ⑷被“根在中原”(南阳统一战线)网采用信息一条计1分, 被省网采用信息一条计10分;被中央统战部网站采用信息一条计50分(须提供网络截图)。
      ⑸被中央统战部宣传办“统战新语”微信、中央统战部“统战新闻”(移动客户端)采用一条计30分(须提供图片)。
      ⑹网站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起止时间为: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
      ⒉任务要求
      每年各单位向市委统战部报送的网站信息数量:各县区为60条,市直统战系统各单位为50条,各高校党委统战部为20条;部机关各科室为40条。完不成任务者不参与年度先进单位的评奖。年度网站工作出现失泄密等重大问题,或有抄袭、搬用别人或已发信息等不良现象的,取消参与先进单位的资格。
      ⒊奖项设置
      ⑴网站工作先进单位:年终由市委统战部对各单位以本年度积分为基本依据,评出网站工作先进单位一、二、三等奖。
      ⑵网站工作先进个人:获一、二、三等奖统战网站工作先进单位推荐1名先进个人;在网站上采用信息较多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