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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委统战部四键全二最大鼓励返乡创业

发布时间:2013-6-18 15:29:50

 

    近年来,镇平县委统战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镇平在外人员“我为家乡做贡献”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政治上给荣誉、精神上给鼓励、物质上给奖励、政策上给扶持”的原则,对返乡创业经济实体制定激励机制,进行大力扶持,做到“四健全”、“二最大”。

    “四健全”:一是健全政治安排机制。对家乡建设贡献较大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定的政治待遇,在各级劳动模范推荐及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返乡创业人员要占有一定比例,并邀请列席人大、政协“两会”。二是健全精神激励机制。县委、政府每年召开返乡创业人员表彰会,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大,安置就业人员多的返乡创业人员授予“玉乡功臣”荣誉称号。三是健全物质奖励机制。按照镇发〔2009〕21号文件精神,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和被评为“玉乡功臣”人员,给予奖励。四是健全政策引导机制。对返乡创业人员优先登记、办证,优先解决土地、场所,优先提供水、电、通讯设施,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优先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对回乡投资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或其他重大投资项目,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二最大”:一是最大限度开放准入领域。鼓励支持返乡人员投资劳动密集型、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产业以及生态旅游、现代农业和服务业,鼓励参与新农村建设、文化社会事业及公益事业建设。二是最大限度减免税费。实行与外商同等优惠政策,返乡创业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对待,同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来源:镇平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