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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石佛寺镇三强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2-8-21 17:30:13

     镇平县石佛寺注重发挥镇、村两级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作用,健全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做到了“三强化”。

     一、强化认识。积极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参加县委党校、统战部、民宗局举办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班,为镇、村两级干部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常识的学习辅导,切实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

     二、强化领导。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挂帅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统战委员和民宗专干。各村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农村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小组,每村确定一名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镇党委书记、镇长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民族宗教工作汇报,每季度党政联席会议至少分析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形势。乡、村两级签定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制订了《应对突发性民族宗教事件预警预案》、《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责任。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干部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的信教群众中,了解掌握宗教活动情况并建立村信教群众基本情况档案。主动帮助民族宗教领域的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事业建设。(镇平县委统战部)